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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胜利新村房屋解危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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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胜利新村房屋解危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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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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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江门市胜利新村房屋解危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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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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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江门市胜利新村房屋解危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招标,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 江发改投资【2015】251号。
2.项目概况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400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8856平方米,基底总面积24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2190平方米。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6910平方米,地下建筑建筑面积13918平方米,公共架空层建筑面积1362平方米。 土方工程约11万立方米。 全部为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和拆迁安置用房。
投资总额: 人民币25731 万元。 工程建安费估算限额: 人民币 14424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 3.1 招标内容: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2 委托范围: 概算编制、旧房屋清坼费用编制、土方挖运平整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阶段、施工阶段、施工阶段所需要其它服务类咨询编制、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
3.3 工期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投标资格 4.1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4.2 投标人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4.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名录》中备案; 4.4 投标人应当已入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名录》的企业类型为“造价咨询”)。 未入选《名录》的准投标申请人,必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不低于加入《名录》条件要求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递交资料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方可成为正式投标申请人。 申请加入《名录》所需资料可到江门建筑业协会网站下载; 4.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要求,凡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件)以备审查。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时间: 2015年 5 月 8 日至2015年 5 月 14 日,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凭现场报名表回执到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大写: 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2 现场报名地点: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江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5.3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如有);(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以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为: 2015年 5 月 28 日上午09时30分前送至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发布。
招标人: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唐小姐 电话: 18138028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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