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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白马服装城二期北427、北428号商业用房司法拍卖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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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白马服装城二期北427、北428号商业用房司法拍卖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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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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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安徽省白马服装城二期北427、北428号商业用房司法拍卖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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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白马服装城二期北427、北428号商业用房司法拍卖公告(三次) 项目 名称 白马服装城二期北427、北428号商业用房司法拍卖(三次) 项目 编号 2014CQLP0966 拍卖 时间 2015年5月26日上午9时30分 自由报价期限: 60分钟;限时报价周期: 3分钟 拍卖 地点 安徽省人民法院涉诉资产交易中心网 竞价大厅网址: />拍卖 方式 网络电子竞价 拍卖 标的 标的: 白马服装城二期北427、北428号商业用房(产权证号: 合产340314),所在层数4/22,设计用途为经营,钢混结构,建筑面积: 94.99平方米。 评估价为: 人民币260.84万元 拍卖标的情况详见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皖中信房估字【2013】A2-47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特别 说明 拍卖标的以现状移交。
税费承担: 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移交、过户等手续。 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 本次拍卖中拍卖标的若有拖欠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由产权人承担、买受人垫付,然后凭票据由法院从拍卖价款中支付。
优先购买权人(如有)请在公告截止期前,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资料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优先购买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
其他说明: 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政策,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参与受让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现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移交、过户等相应风险,拍卖人和本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拍卖 底价 180万元 竞买 保证金 26万元 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
公告及标的展示期限 公告及标的展示期限为自2015年5月6日8: 00起至2015年5月25日17: 00止。
竞买人的申请登记 竞买人应于公告及标的展示期限截止前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33室(项目拓展部)提出竞买申请,填写《意向申请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竞买人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须于前述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以电汇、转账的形式向指定账户(收款单位: 安徽省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杭州银行合肥包河支行;账号: 3401040160000055294)汇入相应竞买保证金,并至合肥市南京路2588号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⑧号财务窗口开具往来结算收据。 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
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买受人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佣金比例按照差额累进方法收取: 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为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为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为0.5%)后转为拍卖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次日起5日内退还(不计息)。
拍卖价款支付方式 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拍卖成交次日起10日内向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拍卖价款,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拍卖价款。
业务 咨询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赵工 电话: 0551-66223762 传真: 0551-66223764 地址: 合肥市南京路2588号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33室 踏勘 现场和 查看 标的 安徽省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田经理 电话: 15155947906 地址: 芜湖路347号城市华庭B座150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公司住所)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白马服装城二期北427、北428号商业用房司法拍卖(三次)(编号: 2014CQLP0966)的竞买人申请登记、竞拍、签署成交确认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竞买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竞买人姓名)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白马服装城二期北427、北428号商业用房司法拍卖(三次)(编号: 2014CQLP0966)的竞买人申请登记、竞拍、签署成交确认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以本人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竞买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为白马服装城二期北427、北428号商业用房司法拍卖(三次)(编号: 2014CQLP0966)所提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 人民币万元)已于年月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 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竞买人(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年月日 注: 竞买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竞买人本单位(本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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